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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国无法不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当然也包括我们未成年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学部从11月份起发动全体学生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上开展学习宪法知识的一系列打卡活动,同学们积极响应,认真学习。为了让宪法深入人心,学部又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礼赞宪法晨读活动以及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活动。
礼赞宪法晨读活动中,同学们在班主任老师的带领下,学习宪法、诵读宪法。
班会课上, 班主任利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精美的课件向学生宣传宪法精神,学习维护宪法权威,并告诉同学们我国宪法的构成,了解宪法的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了解我们国家的机构,我国的国旗、国徽、国歌。
通过此次学习活动,在全体师生中掀起了学习宪法基本知识的高潮,认识到了《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其他法律制定要以《宪法》为基准,不能违背《宪法》规定。公民的行为要以宪法为准绳,严格遵守各项法律。通过活动,增强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培养了师生的法制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深入理解“依法治国”的治国理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学宪法,讲宪法,用宪法,提升师生法制意识,增强法律常识,我们一直在行动。
宪法小常识
什么是国家宪法日?
宪法(constitution,又称宪章、根本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产生背景: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成为中央全会的共识,并写进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历史性文件中。
国家宪法日产生意义
1.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2.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重要的是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3.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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